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审理期限,但根据司法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规则,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根据相关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一审审限是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如果行政诉讼案件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审限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行政诉讼再审立案的期限,可以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一般是七日;如果再审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的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有特
行政诉讼一审期限能延长六个月。一般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是四十五日。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一审一般为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诉讼一审的年限首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延期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一审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的二审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从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则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