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监视居住是可以在家中执行的,并且对于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其固定住所进行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情况: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的妇女;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不能照顾自己的人的唯一赡养人; 4、因特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是可以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当事人存在相关情况不符合收监处理的,可以由司法机关判处监视居住,具体的监视居住地点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认定。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相关的规定,监视居住是可以异地执行,在刑讼法当中对异地执行的监视居住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的。 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例如犯罪嫌疑人非本地,出于办案的方便及审查的这个快捷等因素的考虑。 基层的那个刑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首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可以异地执行的,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相关的规定,监视居住是可以异地执行,在刑讼法当中对异地执行的监视居住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 2、公安机关在对某些跨地区作案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一些非本地的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
监视居住一般是由办案的公安机关执行。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