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写明事情的经过、并证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包括有关的合同文本、公证文书、担保协议、往来帐务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等。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或者是重整。对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除了申请之外,还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下列的一些材料:债权发生的证据和事实;债权的具体数额、证据以及性质;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注意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
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携带债权转让通知书、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及起诉状等材料。
债权人要转让债权但是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携带债权转让通知书、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及起诉状等材料。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但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期间进行转让。
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需要及时申报债权。公司的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报纸上依法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