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1、继子女有没有工作,与有没有继承继父遗产的权利无关。 2、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只与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有关: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有工作也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如果没有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即使继子女没工作也不能继承。 3、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即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放弃继承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的,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没有失效期。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随时要求分配遗产。有时间限制的是遗赠。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 2、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 3、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在: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违反法律的行为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
无人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
私有继承就是指单独继承,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即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但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也应认为是单独继承。 私有继承的情形: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有权继承权。正常情况下女婿是没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权力的。但是如果女婿失去了老婆且未续弦或者续弦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