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事实婚姻离婚的情况包括: 1、可以离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者相关证明后办理离婚; 2、不可以离婚,但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法律保护的
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事实婚姻离婚子女的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其抚养权的归属应该参照孩子自己意见。还处于哺乳期或者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实质要件的意思。实质要件指某一事务要具备该要件,才能成立或生效。实质要件区别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更有重要,也更为关键。如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要件如下: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出于真实意思表示;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
形式婚姻又称假结婚,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具体指的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并非真正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例如通过假结婚办移民、到外地工作,为了遵从家人意愿与他人结婚,婚后有名无实;或者为了享受政府给已婚人士的
双重事实婚姻也可以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一经认定构成重婚罪的,其量刑标准如下: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重婚罪中中承认事实婚姻。但是重婚罪中必须有一个婚姻是法定婚姻,不能两个都是事实婚姻,两个都是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事实婚姻是指不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同居,一般人都认为是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再结婚犯法的。但双方已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双方事实婚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后等情况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一方未解除关系而
视情况而定。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前的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如果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