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房产抵押贷款不要担保人,但是也可以提供担保人,因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可以同时适用。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是不要保证人为债务作保证的。
抵押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未约定担保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 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当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而且追偿权不能实现;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的风险如下: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二)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六)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 (七)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八)
担保人即为保证人。在不同的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点: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帮别人担保贷款百需要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不仅要作为担保人的联系人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的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以及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等。
一、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一物多押的风险;土地使用权的风险;登记期限的风险;抵押物难以处置的风险;租金收入难以获得的风险的风险;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土地使用期限的风险;处置费用的风险;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以有限产权房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
抵押房产证贷款不需要担保人。 抵押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未成年儿童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
房产抵押贷款可以不需要担保人。担保人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已经有了房产抵押作为担保的,且房产的价值是高于或者等于贷款的价值的,此时一般不会再要求提供担保人。
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是不保证人为债务作保证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