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
夫妻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非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
丈夫的婚前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妻子无关,因此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丈夫的婚前债务进行分割。具体来说,这主要因为丈夫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丈夫的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
个人债务离婚时,仍由个人负责偿还。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付的
要确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采取的是共债共签原则。只有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确认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其他债务都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