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该用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约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单位的风险: 1、在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就只能通过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了,并且企业或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二项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可以满足一定条件后订立,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主动提议签约等情形下能订立该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