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专利权的内容有以下七点: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申请许可合同的区别有:合同内容不同。专利申请许可是将技术转让给被许可人申请,申请费被许可人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将已经获得专利的技术许可给被许可人生产、使用,收取费用,专利权仍归原专利权人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主要需履行的义务包括:依法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擅自许可其他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等。且前述义务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例如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以下条件,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具备的: 1、前提条件。出现法定的强制许可情形。例如,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出现垄断行为等; 2、实质要件。应当由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 3、形式要件。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专利许可人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性别等基本信息、专利名称、专利数量、使用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只在该专利权存续期间有效。专利权的存续期间,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行政许可法》宣布实施的规定是: 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按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应依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
后果如下: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在合理条件下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按照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执行范围和时间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专利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也有作无效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