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 2、要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 3、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确认建筑施工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协商一致原则。
审查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
《民法典》规定施工转包签订免责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工程转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法定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立项程序: 1、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2、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3、开始设计,并筹备建设,准备施工; 4、最后是生产、竣工和考核阶段。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3.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