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
交通事故办案时限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即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的处罚方式包括: 1、对当事人处警告的处罚; 2、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款的处罚; 3、对当事人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对当事人处确定期限的拘留的处罚。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的处罚方式包括: 1、对当事人处警告的处罚; 2、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款的处罚; 3、对当事人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对当事人处确定期限的拘留的处罚。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法律上规定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警惕,因而不进行相关的准备和制定相关的策略。对于当事人来说,其选择调解方式结案的目的就是想以最小的付出和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
定损理赔需要交通事故调解书。但调解书需要有交通处理的印章,并且一般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对财物损失不大的可以出具交通调解书。如果车辆损失较大,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不适用简易程序,会进行拒赔。所以也可以要求事故处理的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调解的开始期限应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到说明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