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3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具有下列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等。
公司更换名称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公司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可以变更名称,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公司的名称是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注册公司名字的时候不得使用外国的文字,或者纯字母拼音、阿拉伯数字,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公司名称核准规定有: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有: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不能有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不能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不能有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
公司注册名称的规定如下: 1、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不能使用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不能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 5、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有,申请预先核准之后,保留期为六个月,期间不能转让。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资料。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是,应当与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同,未经审批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数字。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
公司名称核准要求的规定有:公司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