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纳税人的界定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国有土地及其附着物。土地增值税依照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额征收,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对象的规定: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的免交范围如下: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
个税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