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法律依据: 1、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3、法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因为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或者鉴定人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的依据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等。
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审限,一般有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还可以延长审限。但是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只有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但是法院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对行政机关进行审查: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的案件如果审理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延期审理的时限是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
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则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了。
行政诉讼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