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商标驳回可以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3、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4、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公司
近似商标驳回复审不是一定能成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若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条件包括: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余人并没有申请的资格。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跟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一致,复审的理由也必须跟原来的理由一致。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将《驳回通知书》和《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如下: 1、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书面通知。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
(一)主体条件;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二)时间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内容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 (四)其他条件。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1)广告材料,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 (2)销售证据材料. (3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条件是: (一)主体条件;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 (二)时间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内容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 (四)其他条
商标驳回申请中提供的证据应当根据商标驳回的理由具体确定。实务中通常需要准备两个方面的证据材料,一是申请商标的创意来源的证据材料,二是能够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在具体案件中再进行筛选、整理、运用。 商标驳回复审是专业性较强的商标
商标驳回复审提交期限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标部分驳回时,申请人可以选择不进行分割,并直接申请复审;也可以主动申请分割,将过审部分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标继续商标注册程序,同时对驳回部分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