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了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
苏州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如下: 1、政府公报; 2、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和各政府部门专业网站; 3、档案馆; 4、现行文件查阅中心; 5、行政服务中心; 6、政府设置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共信息亭的电子查询系统等公共信息终端; 7、政府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途径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业。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关解读有,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三原则,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包括: (一)政府责任原则。 (二)一般公开原则。 (三)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 (四)及时公开原则。 (五)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的机构有: 1、行政机关; 2、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包括的机构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