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订立合同时承担责任的情形通常有: 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 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 其他因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订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二、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
一、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订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头语言的形式来表示的。 (2)书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 1.在订立时,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额; 3.受害的一方是因为在缺乏经验或者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明显获利,另一方
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以下后果: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
1、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 1、书面形式。具体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