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
新公司法验资规定: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有,股东可以使用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股东对出资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需要及时交纳出资;且不能使用法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列事项: 2、公司名称及住所; 3、公司经营范围; 4、公司注册资本; 5、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6、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时间; 7、股东会
公司法股东的出资方式: 1、用货币出资; 2、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出资。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并不等于无需缴纳;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的,公司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到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独资企业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公司法》中规定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为:如果公司需要减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二、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新公司法对出资期限的规定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出资期限进行统一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其他设立公司重大事项的也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币、实物以及知识产权都是可以用来出资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