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1、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条款。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标准合同示范文本),违背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2、商品房的面积、质量、价格等情况; 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期房退房理由: 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 2、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的时间不同; 3、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 6、购房者银行贷款未获批准; 7、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 8、一房多卖
协商解除合同商品房的退房程序如下: 1、购房者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天内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所有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 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
起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的方法如下: 1、乙方将X年X月X日购买的哪里的房屋退还给甲方;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3、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
根据以下起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1、乙方将购买的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与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相关手续; 3、乙方对办理退房手续造成的相关费用和损失负责; 4、甲方应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多少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事由
可以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 二、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是: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
下列条件可以解除商品房合同: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购房者拒不支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