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不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核。并且只可申请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没有划分责任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由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工伤不能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指定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依法进行鉴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失赔偿的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复议,也不可以诉讼,不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对此不服的只能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的责任,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全责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