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人一般需要履行的职责如下:依法代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收集证据等;离婚案件的代理人不可以全权代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参加法庭审理。委托律师交起诉书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离婚诉讼可以委托第三人,但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单单你所说的委托持股可能难以构成隐名投资,仅仅是你与你老公之间的内部安排,对你和你老公具有效力。当然如果其他股东承认你的股东身份,并一直允许你一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的,可能认定
帮别人代持股份,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夫妻能够分割的只是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别人的财产或个人财产。
代持协议不是个好办法,因为司法实践中审查代持协议的有效性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直接用合同把股份分割条款约定清楚,然后约定一个过户时间,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
关于何谓“隐名股东”,目前法律并无定论。即使在今年2月份刚刚颁布的最高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也没有明确引用“隐名股东”这个概念。如果说最高院曾经使用过,也是在2003年12月公布的《关于审理公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