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中国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有以下情形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 1.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2.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重大伤亡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致人重伤三人以上;其他严重后果是指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情节严重,致使生产工作收到重大损害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指的是行为人他明知校舍或者是其他教育设施是存在危险的,但是他选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最后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设施,指的是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犯罪;
立案的标准是:1、对象是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公共财产。2、企业等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被提醒之后还不知悔改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之后不停止生产行为,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即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其他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立案标准: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要件,具体如下: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而非其他法律;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是建设单位存在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违法施工行为; 3、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对教育教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