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租房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的,是有效的。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也符合合同的基本原则,双方磋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修改,法律并没有限制。但是,未经允许的单方修改行为无效
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改名。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租赁合同的内容或将租赁合同作为附件;或者解除原租赁合同重新签订,将需要修改的名称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改名。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租赁合同的内容或将租赁合同作为附件;或者解除原租赁合同重新签订,将需要修改的名称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双方签字确认填写日期。
出现下列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而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无故迟延交付租金的等。
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 一、承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
租赁方一般不能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出现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
如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租户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
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承租人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出租人时进行解除。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也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法律对该出租房屋有特别要求的话,还要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一般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不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的; 2、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