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台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无效婚姻的情形: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是无效的: 1.构成重婚的。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2.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后果。 一、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则判决。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相关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效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重婚;或是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未到结婚年龄结婚。
无效婚姻是指缔结婚姻的双方因为有违反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导致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据法定程序宣告后归于无效的法律结果。也就是说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法》第十条对婚姻无效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四种情形会导致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年龄。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达成协议。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结合,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律条件,没有法律效力。婚姻无效可分为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当事人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下,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指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能自始至终产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包括重婚、有禁
无效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的; 2、双方为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若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