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购房发票丢失的后果如下: 1、无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资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或者租房时才可以提取使用; 全额购房发票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所以没有全款发票,想提取公积金
1、房屋所有人凭借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到售楼处找开发商,开发商审核材料无误后,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所属公司的公章。 2、房屋所有人拟好购房发票遗失的声明,并由开发商在当地市级(县级市)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并公示10天以上。 3、公示
丢失购房发票无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落户手续。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
契税票即契税完税证明,在二手房买卖中十分重要。契税票用途有以下几方面:在缴纳个税或者增值税时,需要用原房主契税票核实房屋原值;有时候根据契税票填发时间判断房屋年限;新房主需要用契税票办理过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购房合同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购房合同是规范买房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某项事情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后所形成的协议,可以口头,可以书面。合同丢了,只要找出其他的证明材料就可以进行补办。
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
发票丢了该经下列程序补办: 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客户回签。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
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
住院发票遗失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可以通过复印件,进行相应的盖章即可。可以报销的发票应当妥善保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