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8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行为是指刑法禁止的具有积极行为的有害社会行为,如果行为人违反了刑法的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了不正当行为的义务,实施了某种行为,那么就成为了危害行为中的行为。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可以实施一些积极
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
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形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 1、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隐瞒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隐瞒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我国的刑法对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表现形式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强迫他人吸毒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别人的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别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暴力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者的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有: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
毒品犯罪的年龄规定如下: 1、自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犯贩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
有下列特征: 1.被害人的不特定性。对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潜在的。 2.取证难。贩毒犯罪的行为形式一般为贩运、携带、交易,是随毒品的流动和分散来实现的,一般不会留下痕迹,这就决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证难。 3.毒品
有下列特征: 1.被害人的不特定性。对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潜在的。 2.取证难。贩毒犯罪的行为形式一般为贩运、携带、交易,是随毒品的流动和分散来实现的,一般不会留下痕迹,这就决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证难。 3.毒品
毒品犯罪有以下特定的形式:走私毒品;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等形式。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予以追责;而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则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会予以追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非法持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3、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的; 4、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等。
有下列特征:1.被害人的不特定性。对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潜在的。2.取证难。贩毒犯罪的行为形式一般为贩运、携带、交易,是随毒品的流动和分散来实现的,一般不会留下痕迹,这就决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证难。3.毒品犯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