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在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主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过失决水罪: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4.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执行判决失职罪最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构成该罪的,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大损失的,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条件有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判刑是:执行判决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
1、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判缓刑需要满足的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有悔罪表现;5.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缓刑需要具备《刑法》第72条规定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