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根据现行《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
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的规定,要求是连续性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该行为一定要是处于继续状态。时间的持续长短只会影响非法拘禁罪的量刑问题,如果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时间太短,是瞬间性的,不具有持续性特点的,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持续性的非
非法拘禁罪立案如下: 1、非法拘禁持续二十四小时以上;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三人以上非法拘禁; 3、非法拘留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4、非法拘禁、致残、死亡、精神障碍; 5、非法扣押债务,拘留他人的; 6、司法人员非法
非法拘禁存在犯罪中止。在非法拘禁犯罪过程中,当事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
非法拘禁持续达到24小时就可以刑事立案。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
行为人非法拘禁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同样是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因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拘禁他人24小时以上的通常才能定罪。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械具或捆绑等恶劣手段,或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或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拘禁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