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以用撤销权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债权。
债务人失踪的,如果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没有保证人的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债务人不出现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
欠条没到期不可以起诉。法律规定,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欠条上的还款日期是债权人认可的日期,属于双方的约定,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提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主张属于违约行为。
债务人找不到的,债权人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 2、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 3、如果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的,债权人要追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需要债权人,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有约定的解除事由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以用撤销权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债权。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要看老婆有没有在老公的欠条上签字,如果签字了,那债主是可以起诉夫妻俩的。如果欠条只有老公的签字,对方又不能证明老公将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方就只能起诉老公了,不能起诉老婆。
能起诉债务人。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明真实有效,债权主张合
1、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是: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如果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申请宣告死亡的人只能是被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