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此,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不用缴纳费用,预交的部分,法院会全部退回给当事人。
不服离婚分割财产上诉状具体是书写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上诉的请求理由等。
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当事人起诉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继承案件也属于一般的涉财产案件,诉讼费用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具体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算。举例说明: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受理费50元;超过1万元的,1万以内的按50算,1万-10万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的,10
离婚纠纷诉讼费由原告出,原告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等法院审理案件情况之后,才会判决由哪一方负责诉讼费。离婚案件如果最后判决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双方各支付一般诉讼费,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则是原告负责诉讼费。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因此,行政诉讼中,一方主体是公民或者法人,而另一方主体是国家机关,他们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也是行政诉讼和其他两大诉讼最大的区别。
行政诉讼能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权可以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行使。《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