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
契税属于财政局的业务,可以在财政局相关窗口缴纳,也可以到房管局窗口缴纳(为了方便用户,特设缴纳窗口)。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需要缴纳的税务有很多,例如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契税就是主要的税种,一般在当地的税务局缴纳。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行政单位应缴税费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一般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另外行政事业单位有些业务为应税收
需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土地转让应缴纳的税费如下: 1、营业税。所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收取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和支付。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转让购买的房地产或者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减去房地产或者土地使用权购买或者转
一、增值税及附加: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2、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是在二手房交易中,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一般是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包括有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对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的二手普通住宅,可以暂免征收土地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1、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