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一、监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1、监事应当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进行罢免; 2、监事还应当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纠正,工作人员要承担责任的,还应当追究其责
监事能参加股东会。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被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督机构。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可以出席或者列席股东大会。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
执行董事能够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职能。所谓执行董事,又称经理(管理)董事,是指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还兼任公司经理职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公司董事。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执行董事的职能如下: 1、执行董事代替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1、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 2、高管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提出罢免建议; 3、对董事、高管依法提起诉讼等。 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和财务
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监事会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代表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又称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有: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 2、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5、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