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对于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当事人比约定的定金多交或者少交的,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了定金的数额。
《合同法解释(二)》失效前合同约定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民法典》生效后对合同违约金未作限制,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
设定定金的数额规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该数额比例的,则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数额不一致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数额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该数额比例的,则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数额不一致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担保的作用,只能作为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就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进行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上限。
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30%。但实际操作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违约后以合同约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