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二审开庭后能发回重审。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以下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
发回重审不是原来的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来的法官不得再审理该案件。
发回重审,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回避的。 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
民事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来说应当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该案件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该案件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的,那么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继续延
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在审理后作出的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处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适用: 第一、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例如违反回避制度、公开审判规定,剥夺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注意的问题有: (1)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靠证据还原; (2)部分案件由于当事人的举证意识、证据的客观保存不当,在原一审时就无法全面还原案情; (3)证据灭失造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重审工作造成重大困难; (4)对于部
发回重审的原则上不收取诉讼费。 1、关于发回重审后诉讼费的回答为再审案件,原则上不收取诉讼费; 2、但是因为案件当事人原因造成原生效判决瑕疵,经审查需要再审的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再审请求额缴纳诉讼费。 对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全部诉讼费用,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 3、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发回重审案件诉讼费,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人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对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原审法院根据重审的处理结果,按照法院收取诉讼费的规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诉讼费
刑事诉讼法院发回重审的条件是: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