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如果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应当属于该方所有,为其个人财产;第二,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处理的,则由法院根据
赠予(与)房产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时,房产分割规则如下: 1、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如果夫妻在婚前已经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并且采取的是书面形式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应当依照约定分割房产; 2、如果房产是在婚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款退房的: 1、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款、有权退房。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开发商的项目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条件; 2、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之时;
父母购置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须视情况而定。若父母是在夫妻二人婚前购置房产,则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明赠与双方的除外。若父母是在夫妻二人婚后购置房产,则应当根据约定确定该房产的归属,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买房的过程之中,涉及到需要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两个,第1个就是认购协议,第2个就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也叫意向协议,是指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确定了购房意向之后,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的购房款项作为定金,并且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而
新生儿落户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具体如下: 1、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
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继承时应该完成变更登记,并在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在办理变更登记以及办理公证书时,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材料。此外,如果没
因为房产纠纷打官司,首先应当确定管辖法院,即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产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其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其次应当准备好起诉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 1、起诉状,起诉状上应列明原被告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