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失业者个人养老保险分为2种情况: 1、未到达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本区(县)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区(
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 二、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
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片2张; 二、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上班的职工在职期间是不能提取养老金的,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前逝世,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全部返还给亲人的。另外,变更国籍,也可以返还个人账户部分金额。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养老保险也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
失业保险的转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入材料有: 1.缴费单位为职工新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 3.原《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 4.由原调出地社保机构填写《济南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由社保机构办理。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