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1、合同无效是有可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提供虚假情况; (3)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如假借订立合同、故意隐瞒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等,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
1、合同无效是有可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提供虚假情况; (3)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合同无效如果是由于缔约过失造成的会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固有利益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信赖利益的损失的赔偿: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
合同无效如果是由于缔约过失导致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没生效时承担的责任。该责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之中,合同还没有生效。如果当事人具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等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就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不成立可能带来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的行为。缔约过失有两种:一种是合同无效;另一种是合同不成立。所以合同不成立可能会
合同成立后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有效的合同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以下要件即可主张: (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包括固有利益赔偿和信赖利益的赔偿两个部分。 (一)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1、二者的概念 签约过失责任是指因签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时,在合同尚未达成、无效或被撤销时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预约合同应以书面方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已经订立了合同,在合同还未开始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可以,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