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 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
第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同类保护,即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阻止他人在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和类似的标志。第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提供跨类保护,即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有权阻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似
属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内容: (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恶意注册的; (三)、属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其他内容。
商标申请保护是商标持有人认为其商标专用权收到他人不法侵害时,依法向当地商标局申请法律保护的一种维权方式。且前述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意义: 一、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 二、维护驰名商标权益人和消费者利益的需要。 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民族产业的体现。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1.《商标法》的驰名商标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
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