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不予批捕后可以要求取保候审。但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检察院不批捕转为取保候审,仍有被判刑的可能性。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继续移送审查起诉,法院仍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取保候审期间,只有经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才会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对嫌疑人侦查终结。
取保候审后是否批捕需要看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的,需要逮捕的,应当逮捕。逮捕的条件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
批捕阶段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犯罪嫌疑人若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批捕,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前提是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
不一定。1、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被判刑,不取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状况。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其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
批捕后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批捕后,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