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户口迁移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办理。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委托户主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可以补办。如果户口迁移证需要到原签发派出所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一、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二、准迁证的迁入地留存联原件; 三、迁移人的身份证。 迁出地派出所对以上证件审核后,予以补发《户口迁移证》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发字样。 户口迁移证
流程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户口迁移的手续有: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主要看房产评估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户口迁移的原因有多种,一般常见原因有: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
户口迁移的原因有多种,一般常见原因有: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
未成年人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应在监护人办理户口迁移时随迁。具体流程是: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