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问题如下: 1、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2、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 3、对公房房改的房产,夫妻双方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有如下问题: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是一定为共同财产,例如,婚内取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2、夫妻对共同财产认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3、其他问题。
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这是审判实践中常碰到而新婚姻法又未明确的难题。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如果婚后未付出任何劳动所得的孳息,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问题如下: 1、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2、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 3、对公房房改的房产,夫妻双方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
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问题: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存在下列法律问题: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婚内取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是一定为共同财产; 2、夫妻对共同财产认定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3、其他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可采取如下方式证明: 1、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书。 2、对不动产可依据产权证书或夫妻共同的还贷记录证明。 3、对于动产,可根据其获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证明。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