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
出嫁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且之一义务是男女平等的,不会因为女儿结婚了这一义务就消失了。除非子女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承担父母赡养的义务的可以不赡养父母。
继父母离婚后对受其继续抚养的继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对其不继续抚养的继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除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外,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仍具有抚养的义务关系。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且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赡养父母是一个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如果被弃养的子女的养父母合法办理收养手续的,
儿媳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媳对男方赡养父母具有一定的协助义务,不得阻碍男方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公婆有权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停止侵害相关权利。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
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的义务。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放弃继承权后不能不赡养父母。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与是否继承父母房产无关。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不得以放弃继承父母的财产或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为由而不履行赡养义务。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