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其中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
行为人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会这样处罚: 1、如果是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该罪的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处罚为: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行为人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会这样处罚: 1、如果是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该罪的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
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生产设施,和国家的规定相冲突。从而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并且达到了值得刑法谴责的程度的行为,将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够是单位,用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有过失,从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处罚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处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由“直接责任人员”扩大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