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七日内开始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六个月开始执行。具体规定是: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2、委托执行的案件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个月内能执行。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个月内能执行。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会尽快执行,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个月内能执行。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有两年。 申请期限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应在六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
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的,则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