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四要件是: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1、共同购买。如: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如下: 1、共同购买。除夫妻有特别约定的外,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如下:1、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 2、共同购买。如: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5、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
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 1、共同购买。如: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不外乎两种,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主要类型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主要类型为合伙而产生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
以下这些房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
擅自出卖军队房地产罪的判刑是: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情形属于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
属于自首的情形包括: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形;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情形。
包庇罪的情形: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