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是需要提供当事人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 以及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例如租赁合同、房屋产权、以及交付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与承租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纠纷事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纠纷事项的处理方法。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