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江苏省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可按地区划分:一类地区1890元、二类地区1720元、三类地区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元、二类地区15.5元、三类地区13.5元。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1、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
江苏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要根据伤残的等级进行计算。不同等级的赔偿金额也是不一样的。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一级伤残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是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是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是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2)如果选择
江苏工伤八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支付,法律规定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或者是工人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
江苏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和食宿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根据级别不同,赔偿金额也不同。具体补偿金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如果构成伤残则依据不同等级进行赔偿。以上赔偿项目都需要与实际受伤情况相结合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江苏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伤者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按照规定,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