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
女职工法定产假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
女职工孕期待遇: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
女职工在哺乳期有以下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
符合工伤就医治疗申请条件的工伤人员需要准备《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办理工伤就医备案,提供《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申请异地居住备案的,需提供《南宁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及异地居住证明、申请转诊转院,提供《南宁市基本医
(1)医疗保险期间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确需停止工作治病体息的,根据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的长短,给予3个月~24个月的医疗期;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在医疗期内,职工一般在指定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哺乳期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除了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
生育期的女职工享有下列待遇: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