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遇到干活不给钱的,如果是雇佣关系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报酬。 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则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工资,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讨要工资。
给私人老板干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只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件,如工作证、工作期间每日的签到记录等,就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我国法律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
干了活对方不给钱具体办法如下: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可以拔打北京拖欠工资举报电话:010-12333。如果用人单位发生欠薪行为,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相关规定,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工地欠工资不给,可以收集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然后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
工地上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工地干活的钱老板不给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在工地干活属于职工的劳动行为,老板不给工钱与员工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对于劳动纠纷,职工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投诉后,由劳动监察机关
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干了四天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