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涉外离婚中,如果男女双方均主张抚养子女的话,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或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书写如下: 1、写明双方姓名等具体信息; 2、说明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谁直接抚养婚生子女,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金额; 3、说明对方有探望权等; 4、双方签字并说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
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 1、在涉外离婚中,由于我国与国外法律法规差异较大,解决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2、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监护权,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关系最密切的国家法律; 3、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
对于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首先要了解有关抚养权的相关政策。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考虑到哺乳等问题,一般情况下是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已经具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其本人的意见,多数情况下会尊重其选择的意愿。
涉外离婚抚养费的计算并无差别。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涉外离婚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计算的。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其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
涉外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夫妻一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抚养权可以判给丧失生育能力的这一方; 3、子女随夫妻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将抚
当事人应在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中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等信息; 2、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3、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4、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的处理: (一)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二)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三
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于内地居民争取抚养权的标准大致相同,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 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女方抚养为原则。